美国法学家霍姆斯在《普通法》一书中曾提出的著名论断:“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的确,实务经验与理论学习对于法学专业员工而言,犹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也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质要义的体现。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为了提高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不断探索改革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本学期由吴如巧老师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审判实务》课程,先后邀请了重庆市一中法院陈义熙法官、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刘智全律师、江津区法院张再洪法官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李震法官分别来到课堂与同学们交流他们的实务经验与体会。
重庆高院李震法官结合审判实务,全面深入地剖析了法院调解制度。他首先从宏观角度分析了重庆市法院的调解结案率,以及法院对调解制度的重视;其次,他分析了调解制度的优越性,法院对案件的调解适用情况及效果;再次,他结合自身适用调解制度的办案经历,分析具体案例,鲜活地显示了法官实务中用调解方式结案的历程;最后,他特别提出在调解过程中作为法官应该注意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调解过程要有耐心,要主动换位思考,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重庆市高院李震法官授课)
重庆市一中法院陈义熙法官侧重于从审判实务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在他看来,庭审主要应抓好以下工作:第一,法官应做好庭前准备,庭前工作的有效准备是成功庭审的重要因素,如在正式开庭之前,要注意检查法庭内的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核实当事人的身份材料等。第二,固定权利请求,明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含义,弄清当事人诉讼请求中的模糊含义,剔除当事人诉讼请求中的矛盾之处,促使当事人更正错误、荒谬或非理性的诉讼请求。第三,庭审技巧,应当注意察言观色辨真相;追问细节,查清事实;适时调解,定纷争;法官应该多与律师进行沟通,加强互动。
(重庆市一中法院陈义熙法官授课)
江津区法院张再洪法官结合自己一线执行的丰富经历,针对法院执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张法官首先介绍了重庆地区的法院执行现状;其次,他分析了实务中司法执行面对的诸多问题,对法院执行及司法公信力带来严峻考验;最后,他详细介绍了实务中法官执行的具体措施,以及重庆市司法系统为解决执行问题所采取的新的有力举措。在他看来,未来司法改革解决执行难问题,尽管道路坎坷,但是应该满怀信心。
(重庆市江津区法院张再洪法官授课)
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刘智全律师深入介绍了重庆市律师职业的基本情况。他首先介绍了依法治国背景下,律所及律师出现激增现象,并且律师的综合素质普遍提升,律师行业竞争加剧;其次,他结合自己经历对如何才能成为一名优秀律师分享了自己看法;再次,他阐释了律师与法官、律师与当事人之间进行良性互动、沟通的重要性;最后,他对律师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律师对平台的选择,人脉的积累,案源的开发等进行了探讨。
(刘智全律师授课)
课堂上,吴如巧老师对讲解的实务内容进行了简短总结,并结合相关理论制度进行剖析,针对焦点问题、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换看法。同学们积极提出自己的疑问,几位法官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并给予了相关的建议。同学们都表示,与资深法官、律师“零”距离,让法律实务进课堂,形象、生动,开拓视野,自己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