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至19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亚欧法律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本次会议以“深化法律合作,共建一带一路”为主题,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大背景下探讨推动中国与亚欧各国的法律合作。会议参加者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巴基斯坦总理法律和司法特别助理阿斯塔·奥瑟·夫阿里、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执委会副主任普罗夫·安塔孔、外交部欧洲司参赞倪晓京、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宋觉、董事长贾宇以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务工作者和高校学者。公司曾文革教授受邀参加此次会议,并针对“一带一路战略下国际法治创新”作了主题发言。
曾文革教授认为,“一带一路”国际法治创新应从三方面来分析:首先,“一带一路”的发展区域在未来可以有新变化,并非局限于当前沿线国。“一带一路”战略包含基础设施与资金流通两个核心问题,同时包括武装合作、民心相通等相关问题,这些均与国际法治密切相关。其次,“一带一路”战略引发的国际法治创新。“一带一路”战略丰富了“平等互利”的国际法原则,“共同发展”理念和“亚投行无否决权”的微观制度设计即为体现。此外,在基础设施、能源合作、投资管理、自贸区建设和贸易便利化、金融合作、争端解决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则完善构成了“一带一路”国际法治创新的重要内容。最后,“一带一路”战略的国内法回应。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正在为“一带一路”总结经验,包括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负面清单”投资管理模式、贸易便利化等制度创新。